关于上报推荐优秀企业家的紧急通知
各县(区)企业服务局、开发区经济发展局、省属、市直各有关企业:
根据中共鹤壁市委鹤发〔2009〕15号“中共鹤壁市委、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的意见”精神,决定年终开展对优秀企业家的表彰工作。请你们接通知后,迅速组织力量,按照《鹤壁市关于2009年优秀企业家奖励考核办法》(附件1),对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家进行推荐,并填报附件2和附件3,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,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(加盖县区以上主管单位公章、省属、市直企业加盖单位公章)及电子版报市企业服务局企业科(过期不候)。
联系电话:3316650(办公室) 手 机:13803921259、13333921728 联 系 人:张晓白、李新民 地 址:新区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南406房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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